根據《關于完善基本醫(yī)療保險門診慢性病管理服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為做好我院慢性病門診管理相關工作,規(guī)定如下:
一、在醫(yī)院領導和分管院長的領導下,開展慢性病門診工作。
二、嚴格執(zhí)行和貫徹上級醫(yī)保部門相關文件精神和規(guī)定,認真執(zhí)行醫(yī)院各項管理規(guī)定。
三、提供常見疾病健康教育、合理用藥咨詢服務。
四、負責本院住院、出院病人及外院患者的門診慢性病申報、資格確認、藥品維護、藥品更換、檢查治療等工作,進行門診慢性病備案登記。
五、按照慢病備案疾病的個數來限制取藥品種。按照一種病三種藥、兩種病四種藥、三種及以上病五種藥的要求(中草藥按一種藥品對待),每次取藥不允許超過規(guī)定品種數量;
六、慢性病門診患者藥品用量不超過一個月。如有特殊情況,需醫(yī)?婆鷾屎蠓娇砷_藥。
七、慢性病門診患者門診用藥、檢查必須與所批病種治療相符,不得超范圍用藥,不得進行與所批病種無關的檢查。本次拿藥時間不得與上次拿藥時間重疊。
八、慢性病門診患者更換治療用藥時,須填寫申請表并提供相應材料,經批準后方可更換藥品。
九、中草藥每劑價格不超過60元,因病情需要超標準的,寫出書面申請,提供相應材料經審批后可門診拿藥。
十、工作人員應上傳的購藥信息作為藥品備案記錄,詳細核對患者個人信息,用藥品種,用藥時間,不得隨意擅自變更藥品對應目錄,藥品品種。
慢性病門診
2020年12月